《学生身体与教育真相》
熊和平著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
摘要:世上本无真相,只有真相之所以成为真相的前提,或者观察与解读真相的视角。身体现象学是考察教育真相的一种方法论视角。当下,我国学校教育实践在普通教育学的理论框架影响下,忽略了学生身体的人文价值与审美属性。这造成了学校场域中学生身体的缺席与学生的身心负荷过重。学生的身体被政治学、管理学、生理学与发展心理学等所谓的现代科学知识的逻辑过度诠释,逐渐异化为不知疲倦的求知的工具。从身体的议题重新出发,通过诸如体姿、口感、发型、空间感、时间感等细小的切入点来揭示教育的真相,旨在还原学生的身体事实与存在状态。身体不仅体现了学生的主体性,而且其本身就是主体。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就需要尊重学生的身体。突显学生的主体性,就需要突显学生的身体性。还原学生的身体事实,就是还原教育的真相。
以下文字摘自该书的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的部分内容。
一、身体现象学
以胡塞尔、海德格尔、萨特等为代表的西方哲学家对现象学的探讨,试图解决传统的自笛卡尔以来的身心二元论与主客二分的根本弊端,为人的存在寻找最为可靠的意义基础。但在解决这一问题方面,身体现象学的代表人物梅洛-庞蒂与施密茨做出了突出贡献。前者的核心观点可集中为“身体即主体”,后者则表现为“身体即心灵”。
梅洛-庞蒂早期的作品,比如《行为的结构》(1942)、《知觉现象学》(1945)等,着重从身体经验出发,探讨知觉与被知觉世界的关系。他不认同胡塞尔以认识论的姿态探讨现象学的方式,而是像海德格尔从“此在”出发关注生存与存在问题,并把“知觉”作为探究现象学的理论基石。这使得他放弃了胡塞尔追思的纯粹意识而转向了身体领域,以身体现象学取代了意识现象学。为了回应萨特的《什么是文学》,针对萨特严格地区分散文和诗歌,并且要求文学介入社会和政治的立场,梅洛-庞蒂撰写了《世界的散文》,并于1951年在第一届国际现象学会议上作了题为《论语言现象学》的报告。梅洛-庞蒂认为,语言并不是透明的工具,伟大的散文也是诗歌。这两个作品以及他在索邦大学和法兰西学院的讲座开始了语言学转向,不仅深化了他自己的哲学,而且对于整个现象学运动的进展,甚至对结构主义运动的出现都具有重大的意义。这一阶段,梅洛-庞蒂开始关注含混的身体领域对于知觉现象学的困境,并试图通过探讨哲学与艺术的关系,即现象学与文学、绘画的关系来使身体经验得到升华。当然,他并没有偏离对于知觉和身体的关注,相反要求人们关注科学、哲学和艺术的知觉基础。到了后期,梅洛-庞蒂开始关注于存在论的探讨,期间的作品主要有《可见的与不可见的》(1964)、《眼与心》(1964)、《论自然:法兰西学院笔记与讲稿》(1995)等遗稿之中。虽然梅洛-庞蒂的现象学思想的变化经由不同阶段,但在其哲学体系中有一个暗藏的基本判断:身体即主体。
关于这一判断,梅洛-庞蒂喜欢用手跟手的触摸来打比方:当我的左手和右手相碰触时,右手有碰触左手的感觉,左手有碰触右手的感觉,但这两种感觉却含混而不可分——在这里,我身体的两部分互为对方的主体,也互为对方的客体,我的身体向自己显示自身,达到内在与外在彼此交融的状态。梅洛-庞蒂用“身体-主体”的概念,说明身体和主体其实是同一个实在,身体既是存在着、被经验着的客体,又是经验着、意识着的主体。身体各部分主客关系的交互性、可逆性显示,证明了我就是我的身体,我的身体就是我。物质和精神其实在我的身体内是同一的,并不是像笛卡儿等二元论者所宣称的那样,精神和肉体是平行关系或主宰关系。再比如,梅洛-庞蒂还谈论了语言和思想的可逆性。传统的二元论认为,思想是内核、内容,语言则是外壳、形式,语言不能恰当表达思想,导致思想和语言相分离。梅洛-庞蒂却认为,思想和语言是意识活动的两个方面,它们本质是统一的,使用语言的主体,就是语言本身。换言之,你就是你所使用的语言,语言与主体互为符号,并相互确证彼此的意义。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提到的“不见其人先闻其声”,就说明了语言与主体的同一性关系。
身体即主体,意味着生活世界是被人所知觉的世界,而不是理性与逻辑的世界。在梅洛-庞蒂看来,知觉的来源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它们最初都是无条件地被人感知的,是没有经过人的意识审查的,是先于意识的。所有这些知觉圆融为一个大的环境,即“知觉世界”。知觉世界是一种先验的人的结构性生活,而不是一个纯粹实体。在知觉世界里,主体与客体的对立是不存在的。
梅洛-庞蒂提出“知觉世界”的概念,受胡塞尔“生活世界”的影响。“生活世界”的观念宣称:我们用物理语言、用科学规律、用理性分析所描述的世界,是外在于意识的,经过了反思后的世界,而不是我们最初感知的世界本身。梅洛-庞蒂把“生活世界”的概念改造成为“知觉世界”。在我们用理性对这个世界进行反思、描述以前,世界其实就已经呈现在那里了——那是个最朴素的、最原初的,与人的知觉有最直接关联的生活世界。
至于如何、为什么要使生活世界的两部分达成统一,胡塞尔认为,“生活世界本来也能够成为一种特殊的科学——即纯粹作为经验世界的生活世界的存在论的主题,……并在其中考察生活世界中不变的结构。”(胡塞尔,2001)可见,胡塞尔言下的生活世界是建立在日常生活(文化科学)世界的纯粹的经验世界(意识科学),是关注人的存在的科学的可靠基础。这种基于直观本质化的基础存在不变的结构,回归并抓住潜藏在人的意识中的不变结构,是解决科学危机的前提。
梅洛-庞蒂认为,胡塞尔从意识出发达到生活世界的不变结构,并不具有明证性。相反,他认为,知觉的主体是身体,而不是意识。身体是人所特有的与世界相关联、进入世界的入口。(庞学铨,2001)为此,梅洛-庞蒂把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改装成知觉世界,并且认为,知觉是存在于世界之中,非纯粹意识的又能沟通主客、身心关系的原初性东西。它具有两个特征:其一,知觉先于认识和科学,是人与自己存在于其中的世界之本真的前意识的联系,即原初意义上的对世界的经验。其二,梅洛-庞蒂不同意以生理学主义为根据的心理学观点,即认为知觉与对象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而是借助格式塔心理学原则,强调知觉的结构性或整体性。知觉活动不像胡塞尔、萨特等人认为的那样,是建构对象、赋予对象以意义,而是观察、体验外界刺激材料本身所含有的意义。这一点梅洛-庞蒂本人说得很明白:“知觉不是对一种印象的多样性之体验,而是对一种源自被给予材料的内在意义的体验”,“知觉一词在其最完全的意义上不同于判断,就是说,把握先于任何判断的感觉事物自身的意义。”在这里,梅洛-庞蒂强调的是,知觉是一种追求先于人们的认识、判断和解释而存在于世界中的意义活动。相比于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知觉世界的提出至少澄清了如下问题:
第一,心理学意义上的知觉与现象学意义上的知觉存在根本区别。前者是基于生理学主义(脑科学、神经科学)的一种科学解释;后者则是前意识状态下的原初意义的生成活动。
第二,知觉与认识、判断、解释的根本区别在于:知觉是对对象的原初体验,它来源于身体,而非意识;而后者则是对对象的理性与推理的活动,来源于逻辑或形式,说到底是意识活动。
第三,知觉的内容具有结构性与整体性。梅洛-庞蒂后期提出了“世界之肉”的概念,试图解决身体知觉经验的含混性问题,最终走向了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论。尽管在梅洛-庞蒂的著作中引用最多是胡塞尔的观点,但从思想渊源来看,他似乎受海德格尔的影响更深。受“此在”现象学的影响,梅洛-庞蒂认为,“此在”表现为一种作为“肉”的存在,它是最原始的存在。显然,这一观点直接来自于海德格尔对于“此在”的思考,但同时又有梅洛-庞蒂自己的理解,即对于人自身及人的肉身性特征的强调,“此在”表现为“肉身”的存在。“世界之肉”的提出,帮助梅洛-庞蒂建立了人活在世上的“本体论安全”。所以,在最后几年,梅洛-庞蒂不再承认自己是个无神论者了。他终于在“存在”着的“肉身”——这一哲学的最原始的家园中找到了心灵安顿之所。
那么,什么是“世界之肉”?梅洛-庞蒂认为,包括人在内的世界,其根基只有一种,就是“肉身”。“肉身”是“存在”唯一的元素,没有主体和客体之分。梅洛-庞蒂为他早先那个由人与世界构成的二元系统找到了一个更深、更本源的基础,即作为“肉身”的存在。人与世界的相对性从而消失了,因为它们都是由同一种原始的质料构成的。人的童年与成年(穿越时空)、他人与自我、自我与自在物、语言与思想等等,都统一在基于身体知觉的“肉身”里。即使存在某种二元关系,它们都是模糊的、暂时的,是所谓的科学建构出来的,并不值得信任。实际上,梅洛-庞蒂以“知觉第一”的原则,透过知觉世界找到了一种关于存在的“一元论”。
梅洛-庞蒂基于“肉身”存在的一元论,不仅体现于他的政治态度,也体现在他对生命的理解。比如说,如何穿越时空,回到早已消逝的童年,把成年与童年统一起来,把过去的我(不可见的)与现在的我(可见的)统一起来;或者,如何为消除自我与他人之间的种种冲突寻找一个共存的基础。回答这些问题,就要寻找到一个最原始的存在,即“肉身”的存在,从而在这个已经被扰乱了的世界中建立起一种新的和谐秩序。实际上,梅洛-庞蒂将身体整合进一个更为宽泛和宏大的终极概念——“肉身”里。通过这一概念,“梅洛-庞蒂把一切东西都看作是与身体具有同质性的东西。身体、语言、思想、他人、物质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源于‘世界之肉’的绽裂。在这样的观点中,世界成了我的身体的作用场,甚至是‘我的身体的延伸’”。(杨大春,2007)在梅洛-庞蒂看来,身体就是主体,意味着不仅身体是肉质的,精神是肉质的,主体也是肉质的,世界也是肉质的。这些同质的“肉”向每一个身体和空间“绽露”和“显现”。(张中,2010)
梅洛-庞蒂用世界的“肉身”化来理解人的生命的连续性与轮回性,并实现了人的存在意义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统一,也借此来说明外物与人、过去与现在的可能交流方式——“人固然是知觉世界的前提,但在知觉世界里,人不仅能感知到自己的身心情况,而且能感知到外物的情况,就好像外物也被纳入了我的身体,我的身体向外界延伸。”(杨大春,2007)在梅洛-庞蒂看来,人与外物(共时性)、现在与过去(历时性)的交流,就好似身体感知到左手摸右手一样,感知外物也需要人的触碰,而且左手摸右手的知觉来自于双方,人接触世界的知觉也同样来自双方。这便是梅洛-庞蒂对人与外物关系的解释。同样,这一解释也适合解释人与人之间的交互关系。这相当于胡塞尔所说的“交互主体性”或“主体间性”。
比如说,当一个读者在阅读一本书(外物)的时候,书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书的意义、阅读的意义融入了读者的身体,即“肉身”里。当读者离开书(同时书也离开了读者),花了几分钟去上了一趟厕所,那本书被搁置于书桌上,但对于已经上厕所去了的读者来说,存不存在作为“自在物”的书,或者说,在读者离开书时,书是否依然存在,这是一个不可知的问题。当读者上完厕所之后,如果书还在原处,又拿起书来阅读,读者与书便重逢了。按梅洛-庞蒂的观点,在阅读这一当下性的境遇里,书,就是读者,读者就是书。书与读者,通过读者的阅读活动,统一于读者(主体)的肉身里。人与书的关系是如此,人与树、花、草等等自然世界中的万物的关系也是如此。这就意味着梅洛-庞蒂不仅解放了“身体”,而且还将它安置在了一个更高的话语和空间位置上。因而在梅洛-庞蒂的构想中,“突出身体的地位是对于纯粹意识的克服,是为了让意识摆脱超然状态。……于是主体不再是笛卡尔意义上的自然之光,它受制于自然倾向,受制于身体、世界、他人的关系”。(杨大春,2007)身体和空间的迂回,使主体重新审视自我之处境,使主体重新“配置”自我的“处境的空间”。这既是一种思维和意识的颠覆,也是一种视角和视域的转换。(张中,2010)
在梅洛-庞蒂的存在本体论里,“存在”不是实体,而是一种先于意识的结构性领域,这种结构就是人与世界“对话”的先验形式。“存在”是语言表达和思维活动,即“可见的世界”的来源和境域,是人与世界关系背后的最终“本体”。与康德提出的不可知觉的“物自体”相比,梅洛-庞蒂的“存在”是可知觉的,却与“物自体”一样是不可描述的、不可见的。而且,如果说“物自体”(比如离开读者的书)是完全与人的存在无关的、物的自在实体的话,那么“存在”则是与人息息相关的、外物与人共在的结构,是不纯粹的“物自体”。存在结构的不可见性,表明了人不可能认识纯粹的外在世界,人的认识其实是对世界的一种“介入”,人的“认识”过程实质上也是“改造”世界的过程。因此,科学对世界的描述与解释,只不过是科学家自我的描述与解释。所谓的认识、改造与征服世界,只不过是认识主体在认识、改造与征服自己而已。因为,世界就是自己,自己也就是世界。
梅洛-庞蒂关于科学观、世界观、生命观及其它们的关系的判断,得到了来自当代物理学的佐证。其中,量子物理学中的粒子“测不准原理”就是一个有力的例证。另外,斯蒂芬·霍金的新作《大设计》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这些当代物理学的新观点说明:源于牛顿的“经典科学依然是人类坐井观天的产物,井壁就是我们的日常思维,而量子力学却突破了井壁限制,‘实在’可以不再与我们的感官经验相对应,而只是一种‘图像或理论’。这正是霍金想要在其新作《大设计》中想要表达的主题。”(陈蓉霞,2011)进而言之,贝克莱的“存在即被感知”也是人类坐井观天的产物。而梅洛-庞蒂提出的整体的、含混的身体知觉,则表明科学及其对世界的解释,是人主观地构造出来的,“我们的头脑构造出一个世界模型来解释感官的输入”(斯蒂芬·霍金、列纳德·蒙洛迪诺,2011,p.3),实际上,并“不存在与图像或理论无关的实在概念。”(斯蒂芬·霍金、列纳德·蒙洛迪诺,2011,p.54)一切实在,都是人(科学家或艺术家)表达出来的理论或图像。如果说,在霍金那里,科学(以物理学为代表)与哲学达成了统一,那么,在梅洛-庞蒂那里,科学、艺术与人的身体达成了统一。唯一的实在便是人的肉身,一种含混的知觉着的人的肉身。
梅洛-庞蒂用主客体、身心的“可逆性”消解了二元论,但“可逆性”的广泛使用,也体现了其哲学的“含混性”。在梅洛-庞蒂那里,不仅心灵、意识、客体是含混的,而且身体、知觉、主体也是含混的。后期,他专注于肉身、艺术、自然等概念与研究论题,说明了其知觉现象学的含混性。对于身体现象学这一难题的进一步解决,德国的新现象学的代表人物施密茨,似乎更彻底一些。
德国新现象学的代表人物施密茨,发展了身体现象学,其现象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哲学体系》之中。他几乎对传统哲学涉及的所有问题作了重新思考,构建了一个新现象学的体系,并以其语言、概念、思路之独特性,体系之完整性,引起了西方哲学界的重视。之所以称为新现象学,一是因为它秉承了胡塞尔的传统现象学的根本原则,即它限于描述现象,并回避本体论问题;二是因为施密茨认为,胡塞尔仍未摆脱传统的心灵形而上学范畴,且最严重的障碍是其明证性概念难以让人信服。正是在对传统现象学上述两个基本缺陷和障碍的批判与超越中,施密茨确定了新现象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从人的身体知觉和情感而表现出来的原初的情绪震颤状态从发,揭示性地和理解性地去接近人的无意识的生活体验与生存实质。施密茨指出,只有以此为研究对象,才能搞清楚“什么是真正的人”这个根本问题,克服心灵和肉体的二元论。因此,施密茨的现象学又被称为震颤哲学或震颤现象学。其研究的基本逻辑是:从主体的肉体性经验与当下事实(现象)相遇所产生的情绪震颤状态开始,进而通过身体知觉的结构,来揭示事实的本质。
在施密茨看来,解决什么是真正的人或如何接近真正的人,是哲学的根本问题,也是哲学与实证科学(至少从提问方式上是如此)的根本区别。但研究人的问题,可以具体化为人的主体性问题。纵观近代以来的绝大部分思想家,他们在谈论人的主体地位时,实际上,“人的主体性成为了一种与实在的人相脱离的可能性或作用,成为没有血肉之躯的苍白意识,主体成了纯粹的内向性主体。人只能在这种可能性中设计自己,却没有在其中得到确定。这种作为主体的人和主体性相分离的困难,苦恼了费希特以后许多最著名的哲学家,诸如黑格尔、基尔凯戈尔、尼采、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萨特等。”(参见庞学铨、李张林,1997)质言之,在施密茨看来,那些把主体与主体性相分离的哲学家,并没有真正解决“什么是真正的人”这个根本问题。
施密茨在归纳其之前的现象学弊端后指出,“现象学方法需要新的准则,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收回那些思想家们,比如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萨特等人对自己的研究提出的过高要求,从而在与自然的生活经验和科学研究的稳定联系中,有可能进行冷静、恰当且始终可以明确遵循的研究工作。(施密茨,1997,p.9)然而,胡塞尔等人并没有做到。“胡塞尔想以一种独特的、用几步就可以完成的归纳,有时简直是无以伦比的巨大决心,一下子排除所有幼稚的偏见,以便有可能借助于无可争辩的、摈弃了一切偏见的明证性进行先验的本质直观,从而在根本的批判性反思中达到终极的哲学认识。我认为,这样的事情是难以成功的。”(施密茨,1997,p.10)
为什么在施密茨看来,胡塞尔的现象学努力是难以成功的?胡塞尔曾认为,“通过现象学的还原,应当获得一种纯粹意识,应当使纯粹意识的事件作为示例向我们呈现,并使其达到完全的明晰性;在此明晰性限度内去分析和把握它们的本质。”(胡塞尔,1992)但如何获得纯粹意识,使它“如其所是”地向我们呈现,传统现象学含糊其辞。甚至,胡塞尔言下的“纯粹意识”,与笛卡尔的“自我”、康德的“知性”或“先天综合判断”、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等思想标签有何区别,亦难以明证。施密茨的身体现象学察觉到了胡塞尔的“未思之处”,并主张:纯粹意识应该以像身体这样的可观察的、可感知的载体来呈现,通过身体经验的澄明,导出参与事件的主体的意向性结构,并进行反思,获取意识的明晰性,最终抵达事实的本质。比如,施密茨认为,一切事件的进行都包括身体的交流,而基于身体的感知、运动、方向及其动力机制的一套身体交流理论,对于胡塞尔难以确证的纯粹意识的问题,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在某种意义上说,“可以从可观察、可感知的具有绝对空间性的身体出发,消除和克服胡塞尔传统解决身心二元论模式中的三个要素(意识、感知、联想),而这三个要素正是心身分离的直接结果和经典表现。”(庞学铨,2001)
施密茨认为,解决主体性的问题,即人的问题,需要改变自笛卡尔以来的主体与客体的二元论问题,并且设立一个具体的、实在的哲学基础。为此,他在批判笛卡尔用“我思”来确认主体性的做法时指出,“主体性的保证应由思想转到情绪的震颤。”(斯密茨,1997,p.10)传统哲学中身心二元论的根据是:情感体验是属于心灵内部的私人事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更不能为他人直接感知。施密茨反对把心灵(灵魂)看作纯粹思辨的产物,而是把情感看作从身体上被感知的、具有整体的空间性力量和对象,是一种能被他人感知的客观化的东西。这一观点动摇了主客、身心二分的基本假设与哲学根据。实际上,施密茨进一步发展、澄清了梅洛-庞蒂的“身体即主体”的观念,认为梅洛-庞蒂的不可见的、整体的、难以表达的(世界散文的难题)身体知觉,是可见的、可感知的、可表达的,从而实现了可见的世界与不可见的世界、思想的世界与语言的世界真正沟通与融会,彻底完成了对身心二元论的批判。施密茨不是如传统哲学那样,从心灵或精神、意识中确定主体,而是把主体规定为与作为主体的人的身体相掺合而非相分离的具有事实状态的性质,从而实现了主体与主体性、身体与心灵的融合。
从施密茨的身体现象学看来,身体主要不是指可触模、能进行医学检查的躯体,而是指在躯体上发生的并被整体性地感知到、又能超越具体的躯体位置和界限的感觉与情绪震颤状态。正是身体这种基本的震颤状态,实现着主观化和客观化的互相依存和不断交换,体现着主体和主体性的统一,使主体性将主观性和客观性内在地统一和融合于自身。施密茨力图做到的正是以理性的分析去除肉体知觉和情感领域中非理性主义的模糊性、含混性。而这一点在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那里却未能做到。
不过,谈及身体现象学的实证性与实证科学的实证性之间的区别,施密茨指出,“现象学不是一座避难的城堡,不是一块纹丝不动的、承载实证科学不完全的可靠性的巨石,正如这门科学本身一样,现象学完全建立在假设与构造的基础上,只是它的倾向不同于假设—构造(实证科学)的倾向。”即,实证科学的实证性只不过是某种理论的可重复性的、可检验性,而身体现象学的实证性是身体知觉与情感的震颤状态。通过震颤的状态这一现象学研究的主题,“现象学家则试图揭示性地和理解性地去接近无意识的生活体验,从自己的信念中,从许多人甚至所有人的信念中剖析尚未把握的东西。”(施密茨,1997,p.11)身体现象学所要证实的是现象学家的信念中的某种尚未把握的东西,是不可重复的现象。
要获求真实的现象,施密茨认为,通过身体知觉后的震颤状态获得纯粹意识,必须把具有明证性的现象同幻象、错觉、假象区分开来,得到关于现象的确定认识,不必像胡塞尔那样麻烦,只需要从日常生活中的体验出发,经过三个步骤便可以达到:第一,尽可能准确地用通常的语言来描述所遭际的现象及相关的特征,以便确定某一现象领域;第二,分析各种现象的重复交织的特征,形成其特征系列,从而使主要特征显露出来;第三,用适当的范畴去组合、重构现象的各种特征之间的关系,由此便形成对现象确定性的经验和认识。
施密茨的新现象学以人的经验、体验为出发点,从可直接感知的真实的身体情绪震颤来确定人的个性特征、人的发展、人与他人及世界的关系,为教育工作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见的、并在自己身上感知到的现象建立了一套解读教育实践的现象学话语。把身体现象学的根本原则应用于教育学领域,意味着强调教育活动中无意识的成分,它是如何参与决定教育活动的本质。施密茨扩大了西方哲学史有关经验的内涵,把身体的情绪震颤状态包括在内,并以此为身体现象学的基本研究对象。从理论上说,施密茨的新现象学既突出了人自身的经验、情感在生活中的意义,又实现了对经验的彻底开放,为现代经验哲学建立了一个新的基础。这无疑为研究教育活动中的人的生活本质,开辟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二、现象学描述及身体研究
相比于哲学形态的现象学,即理论现象学而言,教育现象学属于实践现象学的范畴,它旨在用一种“面向教育实事本身”的态度来审视教育现象,揭示教育实事的真相。现象学自胡塞尔以降,流派众多,但在介入具体的生活实践时面临困难:如何用现象学的语言如其所是地描述被给予意识的现象;如何用现象学语言而不是科学语言来描述前反思、前科学状态的实事的本质。对于这一困难的解决,是理论现象学转向实践现象学的关键步骤。教育现象学的描述面临一个本质性的问题,即如何使看似熟悉的、司空见惯的、被科学概念与理性判断所“污染”的教育实事陌生化,并为实事勾画出教育意义衍生的广阔空间。
探寻学生的生活体验的意义,是教育现象学描述的重点。从本质上说,教育现象学研究就是要通过现象学描述触及主体的生活的真切体验。现象学描述与包括文学、艺术、日常行为等在内的其他表达方式相比,包含了更多的个人体验。“这种表达方式具有展开心灵之隐秘的惊人力量,具有揭示真相的惊人力量,因为它们是自发的,是不容易伪装的。”(里克曼,1989)教育现象学描述就是要刨去理论概念的伪装,通过直观化的语言来呈现学生的生活体验及其所蕴含的教育真相。在教育现象学看来,“教育学概念中的所有因素都不应被视为‘给定的’或‘既定的’;教育的意义必须到教育的实际生活中去寻找,如果我们将种种假设和给定的意义都搁置起来的话,所剩下的就只有教育的生活体验了。”(范梅南,2003,p.65)
教育现象学的描述是要通过现象学式的语言,来使主体的体验绽放出来。教育现象与现象学式语言交织在一起,没有后者就前者,也就没有我们身处其中的教育境遇。教育现象只有通过现象学式语言才能对感知现象的主体无声地“诉说”自己。只有现象学描述才能让教育现象“复活”,以及让主体的存在状态清晰可见。当然,现象学式的语言不同于文学的、修辞化的语言,它与主体的体验更为接近。质言之,“我们通过语言描述现象的同时,其实也在通过语言感知对象,或者说通过语言让我们对现象的感知得以有其确定而清晰的表达。”(范梅南,2003,p.67)概括起来,现象学描述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创造性。现象学描述不是简单地再现描述对象,即描述并不只是体现和反映我们所知道和感受到的东西,描述还把某些东西从人的无意识的深处顺便挖掘出来。描述的创造性也与描述者的想象力有关,因为我们在描述一个对象的时候,自然会跟自己的知识、文化、信仰、经验以及所处的环境联系起来,它们共同参与了描述结果的创造。比如,当一个学生描述一间教室时,它所描述的就不仅仅是一个物理空间,而且必然与有关教室的特点、布置风格等心理体验内容联系在一起。
第二,适当性。虽然任何描述都不可能绝对客观地反映实在,但肆意地歪曲是经不住检验的,人们可以批判地检验一个观念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契合于我们的印象。现象学描述的内容应当与其描述的对象相适应,我们不能把我们的世界想象成什么样子,就描述成什么样子。这是基本的描述伦理。即,“尽力以直截了当的语言来描述当时的体验,而不作任何原因阐释或概括总结。”(张志平,2012,p.116)或者说,“作者”在描述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免用自己的主导性推论去“解释”某一事件之所以发生的原因。
第三,有效性。即,描述者通过描述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了描述目的。一篇成功的教育现象学描述是对教育生活的某些方面的有效呈现,它和读者的生活体验易于产生共鸣。即让读者产生“现象学式的点头”。读者的点头,是因为描述者所描述的体验与读者的体验相契合。正如马克斯·范梅南所言,“我们并不是盲目地罗列大量的和现象相关的语汇,而是反思这些语汇所具有的对实际的现象学描述的解释意义。因为惯用语(以及作家和诗人的语言)对现象学描述来说,是一个永不枯竭的源泉。”(范梅南,2003,p.78)
第四,跨主体性。教育现象学描述经常会遇到一个描述主体的身份问题,比如,如何在描述中处理好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关系、访谈者与受访者的关系、观察者与观察对象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在从事现象学研究时,所选择的研究个案(通常是受访者、被观察者或传记对象)的生活体验很可能是人类的一般性体验。这是因为,“任何现象都是可能的人类体验。就此而言,现象学的描述具有普遍的跨主体性的特征。”(范梅南,2003,p.72)另外,在现象学描述的作品中,我们经常发现作者会引用诗句或歌词来表达当下的体验。这其实也是现象学描述的跨主体性特征的表现。这是因为,有时诗人或词作者的体验与当下性的主体(既是读者、体验者又是描述者)体验有相通之处,在某种程度上说,诗歌的形式可以保持这些经验的生动性和真实性。

教室,是学生日常学习的空间。尽管学生在教室里进进出出,但教室不是身体的容器,教室与身体经常发生对抗或调解的关系。教室或是惹人讨厌,学生恨不得从中逃离;或是让人爱恋,成为心灵栖息的家园。教室空间不仅仅是物理空间,而且也可能是价值空间、社会空间、心灵空间、艺术空间等。教室空间的这些不同样式表明,身体空间和其他不同形式的空间之间始终处于既胶着又对持的状态。从身体现象学来看,“意识—身体既侵入并因此蕴涵在这些空间当中,构成它们的部分,同时又无法彻底占有这些空间,而只能通过遭遇、探索、抵抗或攻击不断进入这些空间的领地或从中抽身而退”(张志平,2012,p.113)。因而在教室空间中,身体首先是一种基于生活意义感的存在的证明,它是主体发挥主体性最为直接的表现形式。比如,我们暂且把教室视作为学生求知的家园,有一首歌唱到,“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太大的地方,当你给我温暖的时候,我会想到它”,这是关于家或教室的空间的延广性的现象学描述(诗歌化);当作为主体的学生被作为“他者”的教师刻意贬损甚至遭到羞辱的时候,油然而生一种“恨不得钻进地缝”(惯常语)逃遁的感觉,这是空间发生裂变之后的一种现象学描述。
对于学生来说,在教室空间中,身体有两种形态。一种是可见的身体,即身体的生物学性状,比如身体的流动、运行,表情的变化、服饰的更换等,这种身体的现象,被给予观者,并被观者描述后得到确认;另一种是不可见的身体,即身体的现象学特征,比如愉悦感或轻松感、痛苦感或压迫感,以及它的时间性与空间性的变异,比如度日如年(身体被囚困)、心胸敞亮(身体在空间中舒展)等。身体之为“身体”的本质何在?从身体现象学看,身体即主体——身体不仅是主体发挥主体性的明证,而且身体本身就是主体,主体通过身体与心灵的沟通达成身心的统一。当达成身心统一时,主体的体验就会产生存在被明证的愉悦感,反之,就会伴随苦痛,很烦。用施密茨的观点来说,身体具有宽窄、广延、动力与方向矢量等意向性特征。(庞学铨,2001)总之,一个精良的教育现象学描述,其中的措词,需要直观地反映特定教育场域中学生的身体现象的本质特征,“它们更能把主体的原初体验完好无损地凝聚在文字当中,并经过文字的中介直接被我们所体认。”(范梅南,2003,p.131)下面试举学校教室空间中学生的“身体”现象的两个描述与分析的案例。
案例1. 关于受访者X同学考试失败后吃零食的体验描述。
X同学是N市一所外国语学校的初二女生。在访谈中得知,在一次英语期末考试之后,她感觉考得不好,算是“失败”了,心情特别糟糕。她从教室(考场)走出来之后,不知所措,一向不太在校吃零食的她,很想通过吃零食来缓解一下失意的情绪。当我们问起吃零食与考试后的心情有什么关系时,她说:
上次是期末考试,我考完英语后,估计考得很差。很失落,都哭了。然后,我有一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同学也和我一样,考得不好。我俩在一块,都很想哭。然后她约我去校外的小卖部。我就去了,身上20多块钱,全部用来买了零食。那天考完试也差不多该吃晚饭了。但是本来心情就差,再加上学校食堂的饭菜很难吃,吃了心情会更差,所以就不想去吃了。我吃了零食,就开心了一些,因为它好吃。(PYL2011-3-13)
在X同学的上述情态描述中,提到三个空间:教室、食堂与小卖部。由于考得不好,教室成为X的伤心地,恨不得早点从中逃逸,教室空间发生了宽与窄的异化,变得局促且怆凉,是一个让人忍不住哭泣的地方——即身体向教室空间“诉说”与“抗拒”。从教室出来之后,X同学不知走向哪里,迷失了日常习惯上的行进路线,步履蹒跚,行动迟缓,当下性的生活意义发生迷离,并挣扎着寻找身体的方向,或随意让身体漫无目的地指引“自我”。当X遇到同命相连的一样考得不好的同学时,两人相互倾诉,失意情绪得到些许安顿,并相约:不去食堂吃饭,身体运行的空间矢量发生“剧变”或“逆转”。糟糕的心情与难以下咽的食堂饭菜被“身体”现象中的无形力量联系在一起。而后,她们来到校外的小卖部,一个被学校规章制度明令禁止的地方,买零食吃。正如X同学所言,“吃了零食,就开心了一些,因为它好吃”。咀咽零食时的口感,重新确证了自我意识与存在价值。她在小卖部这个临时的“避难所”实现了身体与心灵的双重救赎。
案例2. 关于学生O对于教室空间重构的非参与性观察的描述。
O同学是N市一所区实验小学四年级的男生。在观察O同学的课堂行为之前,我们通过与他的音乐老师的访谈得知:O在教室空间中没有方位感,经常是侧着坐,甚至背朝老师反着坐。我们认为,选择O同学作为教室空间的自我重构的现象学描述案例,再合适不过了。以下是观察实录的描述片段。
前十分钟内,他斜坐在位置上,目光朝向老师。从身体活动情况来看,基本上都能跟上全班的教学节奏,偶尔目光游离,四处张望,或扭过头来好奇地看看我们两个“观察者”。大致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已过20分钟),他的手掌撑在座椅上,开始扭转、挪移自己的屁股。先是把自己身体顺时针转移大致45度,后来慢慢地转移了90度,基本上是侧向讲台与老师,面朝邻组的同学了。在他的眼中,只有同学没有老师了。其后的女生X1经常用手推搡他的胳膊,像似在提醒他重新坐好。后十分钟,他的这种身体位移重复发生了三次。其中有一次,他趁老师不注意站了起来,摸了摸邻组同学的头。下课铃响了之后,还没等老师宣布下课,他跑得飞快,第一个冲出了教室,不知了去向。其他同学陆续地走出那间专用的音乐课教室。(观察笔录XHP2012-11-23)
在上述关于O同学的身体现象的描述中,我们发现,对于O同学来说,教室空间一直处于自我建构与拆解的混沌状态之中,这种反复性的力量来源于现象身体对教室空间的自行设计与方位的组合。从常态上看,教室空间被科学理性与教学习俗的力量规约之后,教师与讲台是教室空间区划与方位设定的基点,进而学生的朝向与坐姿等都被相应地规定下来了。显然,O同学没有“理睬”这一套具有科学性、文化性的空间秩序,而是在自己的 前科学、未反思的现象学世界里诗意或肆意地重构身体与空间关的系。在O同学的身体现象世界里,教室空间根本没有所谓的前与后、左与右、中心与边缘等区别。在他眼里,既定的空间时常发生扭转、倒置,甚至是裂变,“身体”现象才是教室空间秩序布置的逻辑起点,而且它是变化不居的。
3.一个高中生发型改造的体验描述及反思
2010年春节期间,湖南益阳市某重点中学高二年级的X同学借寒假期间到自己家附近的发廊剪了一个怪异的发型,把头发全部竖了起来。但回家后遭到了全家人的一致反对,甚至指责。随后的几日,除了父母是之外,包括伯父、姑姑在内的家庭成员轮番给他做思想工作,勒令他把发型改正过来,把头发弄平,并劝他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全力应对来年的高考。在劝说过程中,从这个怪异的发型开始,家长们把发型与学习、发型与早恋、发型与手机、发型与责任、发型与家庭苦难、发型与学校制度等都联系起来。刚开始,对于家长们的劝说,X同学既没有反抗,也没有顺从,只是嬉笑与保持沉默。但三天过后,无奈之下,正月初二那天,X同学到发廊把竖起来的发型剪掉了,回归到平常的样子。短暂的发型美学试验即告终结。
听说这个短暂的发型改造试验的故事之后,我们觉得它与我国当前发生的由于发型引发的学生、家长及其学校之间的审美解释权的冲突故事很相似,具有典型性。因此,为了深入了解各方对于学生发型问题的真实态度,尤其是中学生本人对于发型审美的切实体验,笔者电话采访了这个高中生及其母亲与姑姑。与三个受访者的访谈共持续了37分钟。
经朋友介绍与推荐,我们获知了X同学母亲的手机号码,并预约电话联系。由于X同学的手机被家长没收,我们只能首先拨通其母亲的电话。电话打通之后,我向她说明——想了解一下X同学的发型改造的真实想法与他最近的学习状况。电话中她对我说(大意):
你是大学老师,我儿子马上面临高考了,学习却在退步,原来在班上一直在前20名,最近以来,学习成绩急剧下降,名次也跌倒20名之后了,好像还在往下跌,这样下去我们做父母的都很着急,因此我们把他的手机也没收了,让他少与外界联系,把心思集中在学习上。这几天,他又弄了个不伦不类的发型,真愁人。我们都说不动他,你帮忙劝劝他。谢谢啦!(附录2,2010)
我赶忙回答说,“不客气,我会尽力的。”紧跟着,X同学的姑姑接过电话,在电话中对我说(大意):
我的侄子近来学习成绩下降不少,家里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他父亲在外打工,很辛苦。家里的希望全都寄托在他身上了。现在把头发弄成全都竖起来的样子,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我们都劝不动他。他也不与大人沟通,这样下去怎么得了。(附录2,2010)
与两位家长谈过十多分钟之后,电话被转接到了X同学本人手中。我们的访谈大致进行了二十多分钟,以下是部分的访谈实录。
访谈者:过年期间,你做了一个“头发全部都竖起来”的发型,你为什么想到要做这样一个发型呢?在你们学校做类似发型的同学多吗?
受访者:过年嘛,只是想换个发型,就来到了发廊,叮嘱发型师根据我的脸型做一个相匹配的发型,然后就任凭他去设计了。学校的同学做怪异发型的也有,大概在10%左右吧。
访谈者:对于这个发型,你满意吗?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寓意?
受访者:发型师做好以后,我也没想到会做成这个样子。原先我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既然已经做成了,也就接受了,说不上满不满意,反正是寒假,到开学的时候,我想把头发再弄回平常的样子。发型没有什么特别的寓意。年轻人嘛,对自己的生活有些想法,很正常,也不一定说这样的发型就是时尚的。
访谈者:如果保持这样一种“头发全部都竖起来的”发型到学校去,你的同学会感到惊讶吗?老师又会有什么态度呢?学校有没有对发型的规定呢?
受访者:同学应该不会太惊讶。老师可能会觉得怪怪的,会劝导你改掉。学校没有明文规定学生的发型标准,但老师会根据自己的心理标准与经验判断,来劝导发型怪异的同学把发型改成大多数人的模样。老师可能是担心学生过于追求生活时尚,而不把精力放在学习上。
访谈者:保持一个怪怪的发型对你的学习会有影响吗?尤其像你们这样高二的学生。
受访者:平常要保持一种发型,需花一定的时间。但对学习应该不会有影响。
访谈者:你的家人,包括父母、伯父、姑姑等看到你的这种发型以后,很不满意,执意要你把把头发抹平。对此,你是什么态度?感到委屈吗?有没有为自己辩护?
受访者:他们觉得我的发型有些夸张,不像学生的摸样。不过,我的态度很平和,也谈不上有什么委屈。觉得他们说得也有道理。他们批评我之后,我就把发型改掉了,改成了平常的样子。
访谈者:据说,在正月初二的晚上,你的家人从发型问题开始,跟你恳谈了一个多小时,他们都说了些什么?能不能概括一下谈话内容的关键词?
受访者:是的。他们先是一个劲地说服我把头发抹平。然后,由头发问题说到手机、交友、学习等等。再后来,就是成绩排名、将来前途、高考压力,以及父母的劳作与辛苦等。其实,这些道理我都懂,所以我也理解我的家人的良苦用心,只不过他们与我谈话的架势有些兴师动众,夸张。(附录2,2010)
上述发型改造的故事,所引发的发型公共性与个性化的美学博弈与冲突,至少说明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发型的审美立场及其背后的叙事逻辑
X同学趁过年放寒假期间,试着改变一下发型,除了“只是想换个发型”的单纯目的之外,并无过多的想法,比如炫酷、吸引异性、赶时髦、自我标榜等。“头发全都竖起来”的样式,是发型师根据理发者的要求,即“依据脸型特点”的一次创造。“既然如此,也就接受了,反正开学后还将改成平常的样子,”是理发者的初衷。其实,除了学生本人之外,这次发型审美的主体有两个,一是发型师,二是学生的家长。对于前者来说,帮助理发者建构一个满意的发型,是他的职业本分,至于是否让理发者满意,只能尽力而为。对于后者来说,新发型超越了可接受的公共性尺度,并接管了发型师与理发者的审美权,在学习伦理学层面予以评判。这时,美学让位于伦理学,发型的美学判断附属于伦理学判断。继而把微观的生活叙事上升了诸如“未来前途”“考试成绩”“家庭希望”“父母艰苦”等宏大叙事,其目的是通过让发型回归公共性,即平常的样式来实现学习的正常状态。
②不在场的教师作为发型管理的主体及其约束力量
因为是寒假,是在家里,X同学的身份在时空层面是特殊的,他既是学生,但不受学校的约束,因为发型管理的主体之一,即老师不在场,所以发型的改造得以可能。但如果保持这种发型至寒假结束,带到学校去,老师会觉得“怪异”,并会劝导他把发型改变成“常态”。这种时空的置换,预告发型试验的短暂性,且理发者本人也有心理预期。但没想到的是,家长们的集体反对,使短暂的发型试验,变为只有短短的三天。在场的家庭与不在场的教师尽管对于发型管理的立场不同,但促使理发者回归公共性的审美态度是一致的。
③发型审美主体的意义世界的博弈与冲突
就X同学来说,“头发全部都竖起来的样子”就是一种发型而已,“没有什么特别的寓意”,但正是无心而为的发型,激起了他周围人的意义世界的博弈与审美习惯的冲突。“同学应该不会感到奇怪”,因为保持怪异发型的同学也有,X同学的发型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类型,因此在美学上是可以接受的。发型师对于“全都竖起来的”发型的塑造,体现了一种职业的立场与审美的趋向,当然这可能包括明星偶像这样的虚拟的审美主体的间接影响。这不得而知。家长对于发型的美学判断的意义基础是公共性美学,即公共性发型是稳妥的,让人安心的,保持发型的公共性对于学习态度与专注程度有密切相关,尽管X同学本人并不这样认为。由于学校(老师)的不在场,但作为发型的审美主体之一,他们对于发型美学判断的意义基础,主要来自学校管理学,即通过对公共性发型与人的精神面貌、学习态度的强制联系,来实现对个性化发型的管制与约束。
X同学的故事,告示了发型管理的公共性对个性化的胜利,隐含着公共性发型的集体无意识的形成机制。以至于长期保持公共性发型的人群,被一种盲目的自然性所控制,被一种公共美学所控制,他们去剪发,仅仅因为头发溢出了公共性的边界,溢出了周围人的所能接受的视界,否则被视为“另类”或不符合既定身份的人,甚至被指责为不伦不类,上升至道德判断的高度。因此,对他们来说,理发是一种规训压迫下的本能,他们的头发受制于规范,而离美学诉求很远。
对于让“头发全都竖起来的”男生来说,这种怪异的发型不仅仅意味着挑战公众的审美习惯,而且也是对自身身份的否认,被界定为不男不女,不伦不类,最终对发型的分类秩序与审美习惯产生了冲击。竖状发型与长发、光头一样,被划归为“另类”,它们的存在及其相应的行为方式被约束在特定的时空范畴,比如,流浪汉在街头漫无目的地闲逛、艺术家在工作室忘情地创作、球星在球场疯狂地奔跑、歌星在舞台激情地摇滚、舞者在迪吧歇斯底里地嚎叫等。如果这类人群的发型与行为方式超越了特定的时空范畴,他们要么会被医学界定为精神分裂者,要么就会被社会舆论界定为不正常的人。但凡神智清醒者,与怪发大多是无关的。
对于绝大多数的学生来说,有计划、有频率地去理发店理发是一种生活习惯。理发是为了让自己保持被学校管理学界定的精神风貌和身份特征。这些学生一进理发店,理发师无需费心地琢磨,就知道如何下剪刀处理,然后,理发者剪完头之后从理发店出来便很快融入了学生群体之中。发型在审美的集体无意识之下,大家对它有一个共识,即随大流。公共性的发型意味着一种价值中立、行为稳健、心态健康,它既是一个时代的美学主流,也是意识形态的主流。公共性的发型,被赋予了自然性、标准性、恰当性。头发无形中被修剪、被整理、被限制长度与高度。但这种公共性、无意识的稳健与保守,也是长期的审美理性造成的。
从人的发型史的变迁来看,每次发型的革命,都是个性化发型的开始,成为社会革命的一部分,是社会革命在人的身体上的一种印记。革命过后,某种既定的公共性发型遗留了下来,“它慢慢地积淀为一种常识和标准。它的革命性荡然无存,它成为稳健和主流的记号,它成为秩序、纪律、规范乃至礼仪的记号,它被视为整洁的、模范的和有必要遵循的,它被纳入社会的主流结构之中。”(汪民安,2006)直至它成为新的社会革命对象的象征物为止。革命性的发型成为主流之后,必将走向革命的反面。公共性的发型亦将是某一种发型史的终端,直至新的、主流的、公共性发型的诞生。这是发型的公共性与个性化的逻辑循环。
正是那些流浪汉、艺术家、歌星、球星、失意者和“精神分裂者”,他们的头发保持了自然本性或主体意向性,成为公共性发型美学的“存在之镜”。而X同学阴差阳错造成的个性化竖状发型,也成为了学校公共性发型的一个倒影。
描述是人类借助语言符号呈现生活意义的活动,它本身受语言的限定与价值预设的约束。事实上,不存在所谓的纯粹客观的描述。现象学的描述与其说是一种教育研究的表达方式,不如说是一种教育研究的方法论立场。语言观就是世界观,进而言之,教育现象学描述的语言观蕴含着现象学式的教育智慧。正如伽达默尔所言,“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理解的实现方式乃是事物本身得以用语言表达,因此对事物的理解必然通过语言的形式而产生,或者说,语言就是理解得以完成的形式。”(参见洪汉鼎,2004)大概这也可以算是现象学描述的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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