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萱∣村落族姓生活与民俗传续:当代论域中的村民社团转型【第六届论坛演讲摘要选登】

 村落族姓生活与民俗传续:

当代论域中的村民社团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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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  萱  |  上海开放大学讲师




我国幅员辽阔,华夏文明又融贯千年,由父系血缘关系联结而成聚住群体,经年累月渐成明确的内部认同与外部边界,基于此村落与宗族生活相生相伴。如吕思勉先生曾于《中国文化史》一书《族制》一章中所言:“聚居之风,古代北盛于南,近世南盛于北。”显然,伴随时代进步,就今天而言,南方的族姓聚居现象更为常见,宗族世俗生活的剥离、蜕变、保留与传续颇具特色。郑义门位于浙江省中部的浦江县郑宅镇,地处浦江县盆地东北部,距离县城14公里的地方。历经900多年风雨的郑氏家族以拥有168条宗法制家规,以儒家孝义治家,历经百年世代同居而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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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家族的崛起:

社会发展变迁之缩影


(一)“新型宗法家族”的出现

宋初随着佃客制度的废除,代之以人身依附关系相对松弛的租佃制,大大增加社会各阶层的流动性。为了防止相对松散的小农个体对大一统社会造成不安定影响,必然要求建立一个新的有效的基层组织,将分散的小农纳入其中,以抵御商品经济的冲击。经过宋儒的不断努力,以往那种只适应世家大族需要的家族组织的形态逐渐深入基层村落,成为一种普遍存在于农村,易为广大个体小农接受的组织形式:“新型宗法家族”。宋代以“敬族收宗”为目的的新型家族给予一般庶民以物质上完全依靠和精神上终极归属,进而衍生出“谱牒制”、“族产制”、“祠堂和宗子制”,保障家族制的运行与延续[1]。


(二)“礼下庶人”簇生“家学”

宋朝商品经济发展带动新兴财富阶层的崛起,富民阶层的出现,强力冲击以往门阀世族所标榜的“士庶天隔”的界限。富民已不满足仅仅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更希望在精神上与以往贵族保持某种程度的“对等性”。“礼”、“乐”从作为“门阀世族的文化特权”、“士大夫的行为规范”发展为“礼下庶人”,出现平民化趋势,成为宋儒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宋代大量出现的家训体现了宋儒回应社会现实,提倡“名节”、“道义”、“天理”以重塑儒家传统伦理道德观的实践[2]。在此过程中,礼仪文化实现了从“国家”→“门阀(贵族)” →“士庶(全社会)”的普及,体现士族文化的家学、家风、家法作为儒学世家的传统学问,到士族门阀的礼教,进而融入到士庶之家的家规家训之中的发展过程。最终,以儒家经典为主要根据的礼教成为家法族规的核心价值,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3]。


(三)基层民众教化以家族为基本单元

封建社会时期民众教化以家庭、家族为基本单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实现“家国同构”。宋儒欧阳修在《三皇设言民不违论》一文中所言:“服民以道德.渐民以教化”。同居始祖郑绮制订了“郑氏祖训”:“凡郑氏子孙,需自强不息、和睦相处,不得因贫富贵贱而分居分食”,自此开创了十五世同居共炊,历经四朝,成为中国家庭史上的一大奇迹。明太祖朱元璋极重视家庭、宗族教化对于维护政权稳定的重要意义,在《教民六谕》中写道:“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做非为”,赞郑义门“九世同居,孝义名冠天下,可谓江南第一家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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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郑氏宗族生活与文化传承:

时代所赋予的意义


(一)今日郑氏宗族生活传续

郑氏宗亲会将每年农历二月初八固定为“郑氏家仪大典暨祭祖活动”,弘扬孝义家族文化,垂范和谐有序家风。郑氏家仪大典活动内容囊括:牌坊群广场上的开幕致辞,沿线踩街,仪仗开路,宗族拜厅“三献礼”祭祖仪式,四合院聚餐等,兼有婺剧、越剧表演。郑义门通过祭祀祖先的仪式来进行“追远感时”,重温家族历史中的“礼不敢忘”。


每年农历八月初一的郑义门试水龙活动,于2010年被列入浙江省金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明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明天顺三年(1459年),郑氏家族两次遭逢大火,致房舍、家产焚毁,阖族拆灶,族人外散。时任云南按察使的第十五世祖郑崇岳(1501—1569),致仕归家,进行白麟溪改造工程,从溪水深处引进水源,在流经村落的溪水处建造“十桥九闸”,蓄水防洪抗旱,日常亦可供村民饮用洗濯。旧时村里的消防灭火器称“水龙”,常由一个长约1米、宽均约0.8米、高约0.8米的木桶、若干副水桶和水带、喷枪头等组成。试水龙活动由此开始,渐成郑宅风俗,延续至今。


2006年浦江板凳龙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中郑氏家族的板凳龙舞中都要磕头三下,传说乃明建文帝在郑义门避难时所留下特有的习俗。获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板凳龙等民俗活动又多以村落为团体组织基础,极具地域号召性、凝聚力与感染力,在传承中华传统经典文化的同时,实现当下的公民育德与社区自治。


(二)活态传承传统家训

传统家训蕴涵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当代家教、家风建设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源,在论证其存续合理性的基础上对家训文化进行一番现代构建,实现“活态传承”。重塑传统家训文化的表现形式时,更加注重其内容的现代转化及其当代价值的实现[5]。消除传统家训文化中的男尊女卑、宗法等级观念等消极因素,使之成为更具有恒常价值的文化话语[6]。


(三)转型为当代公民社团的家族组织

家族作为现代公民社会组织,作为国家与个体良性互动的平台和基础;作为合法、守法的民间同姓社团,参与家园建设、区域治理、民族复兴。家族遗迹以与旅游、招商结合,带动当地经济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家族史与家训规范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家族技艺、民俗活动可挖掘、申请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激发民众创造力,丰富农村生活,保护文化多样性[7]。




 / 注释 /


[1]刘欣.宋代家训研究[D].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10:306-309.

[2]冯尔康等著.中国宗族社会[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

[3]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325.

[4](明)郑太和辑.《麟溪集》

[5]张静莉, 钱海婷.中国传统家训的当代论域及其启示[J].求索,2013(3):243-245.

[6]于永法.家规家训家风及其现代价值——以浦江县“江南第一家”为例[N].浙江日报,2015-11-25 日,第 14版.

[7]高丙中, 夏循祥. 作为当代社团的家族组织——公民社会的视角[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Vol.49(4):15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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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胡乐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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